诚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经济的必要原则。信用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以诚信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三年大捷。
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鞍山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外界对鞍山的预期普遍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逐步释放,动力不断集聚。但我们也要看到,信用环境、法治环境仍然是目前鞍山市营商环境中最突出、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土地批而未供、“净地不净”,以及招商优惠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等,这些都集中反映了信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践行诚实守信,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事关营商环境优劣,事关振兴发展大局,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信用环境优化升级,加快建设“信用鞍山”。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政府的一举一动不仅事关自身形象,还会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完善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行政行为失范失信的监督惩处,加强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健全因政务失信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机制,提升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要在强化执行上下功夫,推动《鞍山市政务诚信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是企业立业之道、兴业之本。要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发挥信用综合应用平台作用,健全信用公示和黑名单制度,对守信的市场主体降低合规成本,对违法失信主体加强行政性约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扩大奖惩效果和社会影响。要深化企业信用修复,实施“培训—约谈—修复”三位一体信用修复模式,推动企业回归良性发展渠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筑信用基石。
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人无信不立,诚信不仅是立人之本,也是齐家之道、经商之魂、为政之法。要拓展信用综合应用管理平台智能化应用,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健全重点人群个人信用档案,推广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要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推进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引导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言必诚信,行必忠正。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效能“立信”、政府“取信”、制度“守信”、法治“护信”、全民“诚信”,让发展真正植根于法治信用沃土,跑出鞍山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关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