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了霸座惩治规定。这是火车高铁霸座首次被纳入交通运输法规,明确规定火车高铁霸座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火车高铁“霸座”现象屡现,成为社会关注热点。2018年8月,从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列车上,男子孙某霸占一位女乘客座位。该事件引起网络热议后,孙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道歉。事后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同年12月,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刘某。面对刘某的无理取闹,乘警多次警告其行为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刘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刘某拒绝,并且态度恶劣,辱骂乘警和周围旅客。为了维持列车正常运行秩序,乘警在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移交车站派出所处理,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火车高铁霸座行为,此次公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涂改、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恶意逃票或霸座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其中,涂改、伪造车票或证件乘车的,一直以来都是铁路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而“霸座”一词,还是头一次出现?;鸪蹈咛宰形侥饽扇虢煌ㄔ耸浞ü妫馕蹲庞泄夭棵哦园宰形某头G餮?。
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人们大都把火车高铁霸座行为看成一种不文明现象,而非违法行为。然而,火车高铁霸座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次征求意见稿把火车高铁霸座行为从法律层面给予定性,一经发生将通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把这种行为列入寻衅滋事、危害运输安全等违法行为,并从法律层面予以惩戒。新规是交通管理工作做细做实的体现,是对广大乘客合法权益的维护,充分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观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