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楠是一名检察官,她在公诉人岗位的13年里,办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错案。
2016年参加“4·30”专案的提前介入工作,闵楠两天内细致审查三十册卷宗,梳理证人证言500余份,提出20余项继续侦查意见。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另行存在侵吞单位资金情况,经论证其主体身份,认为其行为依法可认定为贪污犯罪,提出了应当一并追诉的意见,后被法院采纳。
闵楠承办的某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犯罪嫌疑人与人合伙越界采砂危及河坝,涉及承包采砂多方的利益关系,牵扯巨大经济利益,案件情况错综复杂。为查明案情,她到河边查看了采砂地界和河坝情况,又走访鉴定单位了解鉴定详细过程,不畏难、不徇私、不图利,最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为预防犯罪,闵楠多次到社区进行法律宣传、答疑解惑。为给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心理学课程,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疏导。闵楠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从小母亲离家出走,跟随父亲生活,后来父亲因犯罪服刑,周某失去了经济来源。因为出生时没有上户籍,周某没有身份证,打工四处碰壁。于是周某萌生了犯罪想法,在图书市场附近抢劫了钱来买书的少年。了解了周某的经历和案发原因,闵楠想,即使这个孩子服刑完毕仍然会因为没有户籍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无法回归社会。为给没有户籍又没有家人关爱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份重归社会的希望,她几经周折为其补办户籍。当一张小小的身份证送到周某手中时,这个总是不爱言语的孩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说,父母没有办的事,检察官帮忙解决了,等刑满释放,一定好好工作和生活,回报社会的关爱。
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秉承这一司法精神的闵楠获评2023年度“鞍山好人·身边好人”荣誉称号。(鞍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