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野外用火行为逐渐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近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为此向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倡议,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根据倡议,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3月10日至5月20日为高火险期。市民在春耕、春游、祭祀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未经专业训练禁止擅自扑火。进入防火区主动接受防火检查,凡阻挠、妨碍检查或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清明节在即,追思缅怀先人是人之常情,但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提倡市民采用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先人,既可表达对先人的敬仰与思念,又可避免火灾风险。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市民要积极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共筑防火长城。要采取有效措施管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火灾。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宣传防火知识,带领群众共同守护绿色家园,让绿色成为鞍山的主色调,让安全成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来源:鞍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