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新建住宅项目将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必须涵盖家庭床位、康复护理、长托日托、助餐送餐、助洁助浴、文化娱乐六大基本功能,精准对接居家失能、部分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以及失智老人的多元养老需求。
近年来,随着鞍山市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区已成为老年人生活的重要场所。然而,一些社区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立法保障、规划先行。对新建住宅项目严格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不仅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更体现了城市的人文关怀、民生温度。除了新建住宅项目外,针对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也要通过其他有效方式逐步解决。例如,通过补建和购置的方式,快速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的供应量。对于一些暂时空置或用途不明确的建筑,可以通过转换用途或租赁的方式,将其转化为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通过改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设施的智能化和便利化,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不具备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小区,则可以通过与邻近新社区资源共享的方式,为老旧小区提供养老服务。
总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群体家门口的“养老幸福圈”,必须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项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布局,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协调,从而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观 海)